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许院生代理院长职务的决定-凯发旗舰平台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许院生代理院长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 点击数:

东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许院生代理院长

职务的决定


——2024年10月25日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吴剑同志已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东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许院生代理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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